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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護家盟的69課】第03課:性別從來就不只兩種|搞同誌Fag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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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次刊出日期為2015年12月9日

文/書賢

過去兩週,中北東南區辦完了12年國教課綱第二波公聽會。在四區會議上,累計有上百位「擁護家庭價值」的朋友出席,大量發言,主張刪掉「性別平等教育課綱」中的「多元性別」概念。因為,「性別就只有兩種,男跟女」——這是他們咚吱咚吱、跳針跳針的台詞。

於是,《搞同誌》特別為盟盟們開設這堂,初階中的初階、入門中的入門課:為什麼「性別從來就不只兩種」?

【給護家盟的69課】第03課:性別從來就不只兩種

遊行、課綱的爭論方興未艾,十月份PTT出現一則貼文 [1],指控「兩性性平法」[sic.]:教導學童,性別不是兩種,而是六種,將完全錯亂孩子們的性別的觀念。

從來沒聽過這部法律的筆者搜尋了一下,發現一模一樣的字句出現在《國度復興報》裡一篇描述加拿大家長抗議性教育課程的報導 [2] 中。筆者再進一步探究到底甚麼是「六種性別」,發現:例如加州大學2015年入學申請的表格選項 [3],其中入學者可以勾選:男性、女性、跨性男、跨性女、性別酷兒/性別不一致、其他等六項。

那為什麼要探討性別到底是兩種還是六種、七種、八種...呢?在當代性別理論發展之前,生物學以生理特徵作為判斷判斷性(sex)的標準,一個人生下來是什麼生理特徵,就決定了他/她應該是男人或女人。1960年代以來發展的女性主義、性別理論則進一步發展社會性別(gender)的概念,在生物基礎外擴展了社會性的性別角色。

晚近研究與政策則更注重個人內在的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對性別認同的定義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而CEDAW(聯合國消除婦女一切歧視公約)第28號一般性建議 [4],即在性(sex)歧視外增加說明了性別(gender)歧視的內涵,也明確提到了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一詞。可以說整個國際趨勢在「性別」的意義上逐漸從兩性,走向性別多元的內涵。

【參考來源】
[1]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5393121.A.241.html
[2] http://www.krt.com.hk/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916
[3] http://www.worldjournal.com/3360618/article-加大問學生性別-六種任勾選/?ref=洛杉磯
[4] http://www.cedaw.org.tw/tw/en-global/news/detail/24

本文獲搞同誌Fagget授權轉載,原文連結:<【給護家盟的69課】第03課:後同志(post-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