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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糊情慾法律》和《色法》讀後感|Louis Lee|特約轉載

文/Louis Lee

這個星期把趙文宗的《迷糊情慾法律》和《色法》看完了,一本是時事短評,一本則是論文集,議題儘管是經常提到的性傾向歧視條例、家暴條例、性工作制度、淫審問題等,但他的角度相當特別,除了以法律和後現代主義的觀點理解法律外,更有不少是中華傳統的理論,例如談到儒家是否男尊女卑、道家的陰陽互動、佛家對罪和悔改的看法等,香港人經常重視西方的觀點,不論法律還是後現代主義都是西方的觀點,但傳統的華人思想相當少受重視,我們的語言和論述都來自西方時,我們要如何回應這些觀點?這是我們相當忽略的部分。

之前看了《從豔史到性史:同志書寫與近現代中國的男性建構》和《浮現中的女同性戀:現代中國的女同性愛欲》,兩本都是分析文本,從中國的文學作品觀察中國人如何看待同性戀,才發現其實中國相當有趣,婚家雖然始終是男性的重要歸宿,因為男性有繼後香燈的責任,但同性性事在清代才開始受禁制,禁制也不是厲行,直至民國西方思想大量傳入,只有陽剛的肉體受推崇(陽剛被視為勇武抗敵、非東亞病夫的表現),同性愛和陰柔氣質被排斥,至此,同性戀者才被不斷排斥。其實那些指中國傳統就排斥同性戀的人,才是最受西方思想影響的。

儘管香港確實是中西交融的社會,如何同時運用中西的文化與他人討論固然重要,但到了最後,如何有一個能夠讓大家拋開一切固念討論才是課題,性和暴力是社會最受管制的部分,任何事只要牽涉性和暴力,群眾均大加鞭撻,連帶就此提出批判的人都被視作反對者而被聲討。在香港社會一提到性往往就情緒化,難以有對話的機會和平台,如何走出困局,恐怕是我們更大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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