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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是社會普遍現象,希望她能及早轉行?」|Louis Lee

賣淫是社會普遍現象,希望她能及早轉行?

文/Louis Lee

回應新聞: 【壹週刊】公屋變鳳樓》放蛇有片 中女$250性服務 等上樓市民憤怒了

一直對壹週刊的報導手法不敢苟同,一方面雜誌有時會報導LGBT社群的活動訊息,但另一方面性工作、易服、SM、師生戀等邊緣性社群則被排斥及邊緣化,這篇報導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報導一方面強調“賣淫是社會普遍現象”,但後一句又說“希望她能及早轉行”,似乎句子間仍然深信賣淫是不正確的行為,認為事主的行為騷擾他人,並且濫用了公屋單位。

事實是,在事前性工作者與街坊一直相安無事,直至記者訪問該屋邨的居民,居民才恍然大悟,得知屋邨內有性工作者工作。同時,記者質疑屋邨安全的問題,其實只要保安做好工作,登記出入的訪客資料已經足夠。從來訪客只要得到單位住客的同意便可進入屋邨範圍,為甚麼這項措施並沒有引起質疑,反而享用性服務的人就被指是品流混雜,安全成疑呢?更不要說,即使是屋邨住客也有可能影響居民安全了。

其實性工作者也是基層的一分子,性工作也只是一份工作,在現今的社會,有多少性工作者能有個人單位作“一樓一”服務?性工作者也是社會基層,在香港樓價高企的情況下,性工作者根本沒有太多的金錢能購買單位作合法賣淫,難道記者希望性工作者們投靠黑幫才能賣淫?性工作只是一份普通工作,即使使用了單位賣淫又如何?我相信沒有人認為在單位中做拍賣、電腦工作等有問題,所以最後問題始終是,社會長期將性特殊化,普通訪客上門沒有問題,嫖客卻被認定危害治安;單位內工作沒有問題,性工作則有問題,會影響他人,這方面香港人盡顯了雙重標準。

可悲的是,記者作為報導社會現實、批判社會現象的先鋒,卻沒有好好盡自己的責任,沒有訪問性工作者的社經地位、個人情況等,沒有批判樓價高企,沒有研究性工作者的法律地位,就認定了在單位賣淫有問題,並就此情況訪問住客,引人投訴。記者竟然盲從主流,與網民共同欺壓性工作者,同時卻以反映真實故事自居,聲稱自己做了好人,沒有向政府告發的同時又希望事主轉行,在我看來最應該轉行的應該是只懂跟隨主流,隨網民心態舞動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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