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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蘭倡同性伴侶可領配偶骨灰 下周立法會討論

何秀蘭倡同性伴侶可領配偶骨灰

【G點電視報導】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就《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提修正案,爭取已婚同性伴侶可為配偶取回骨灰,有關修正引起各界對骨灰安置的關注,修正案預計於下周進行討論。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附表5第5(2)條訂明多項事宜,包括死者的”親屬”的定義,以便有關人士提出申索,要求交還死者的骨灰。就這方面,何秀蘭議員建議把死者的同性伴侶納入該定義。然而,政府當局以該修訂關乎異性伴侶和同性伴侶在法律前平等的議題,為具爭議性的事項為由,拒絕將其建議加入條例草案之內。何秀蘭議員遂決定提出修正案,建議於草案第 2 部第 5 條(2)條中的「親屬」釋義中,加入「在香港以外地方按照當地當時施行的法律締結的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關係的其中一方」,有關修正預計於下周進行討論。

修正案引起部份團體強烈反對,明光社天主教香港教區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香港性文化學會等反對同性婚姻的組織先後反表聲明表明反對立場,當中天主教香港教區稱教會同情及理解申索亡者骨灰的期望,但不贊同因此更改「親屬」的法律定義。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於7月8日到立法會抗議後,更發起聯署反對。

若政府提出的《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通過後,當非法骨灰龕場被勒令停辦時,同性的未亡人無權領取伴侶的骨灰,有如在喪偶之痛的傷口上再灑鹽,讓人情何以堪!所以就草案提出修訂,在法例中加入境外註冊的同性婚姻及伴侶的未亡人,可領取骨灰再次安葬死者…

Posted by Cyd Ho 何秀蘭 on Friday, 8 July 2016

面對反對聲音,何秀蘭議員一再於臉書貼文回應,感慨 「喪偶已經係人間最痛,反同者何必要已經陰陽相隔的愛侶連好好處理配偶骨灰的權利都扼殺?反同點解可以反到有咁大仇恨?」。

在規管骨灰龕場的新法例之下,若不在親屬之列,當非法骨灰龕場被下令停辦時,同性別的未亡人無權領取配偶骨灰,只可以由法例列入「親屬」類別的人才可以處理死者骨灰,法定嘅親屬包括死者異性配偶的表兄弟姐妹嘅配偶,而,同性別的未亡人並不在親屬之列。亦即…

Posted by 何秀蘭 on Wednesday, 6 July 2016

 

性小眾組織於7月8日亦發起聯署,支持《私營骨灰龕修訂案》,表示該修正案 「非立即要求香港能讓同志伴侶辦理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只要求法律能認授權海外作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的未亡人能為死者處理身後事,還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應有的權利」,呼籲立法會議員支持何秀蘭議員提出的修訂案。

立法會最快下星期恢復二讀《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而早於一個月前,議會亦通過了一份涉及公營骨灰安置的《華人永遠墳場(修訂)條例草案》,當中通過同性伴侶的骨灰可共同安放於華人永遠墳場的普通龕位中。

慢必:既然親密關係伴侶已經離世,二人共同生活幾十年,合葬也是他們意願,政府又何必阻撓?

Posted by 陳志全議員(慢必)專頁 on Thursday, 26 May 2016

 

資料整理:Mo(女同學社 x G點電視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