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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承認法公聽會】先莫論跨性别是否疾病,這群人確實存在|馮先生

文:馮先生

編按:本文為 馮先生於2017年11月20日性別承認法公聽會之發言稿

制度係人用嘅,性别承認法會影響跨性别,咁不如聽吓跨仔自己講吓本身有咩期望,有咩需要。

試設身想像你係一個女跨男。你開頭試過融入女性生活,但最終失敗。過程中你出現情緒問題、你抑鬰、你有自殺傾向、你無法正常社交。到最後你發現自己係一個跨仔,用男性嘅身份先可以過得比較心安理得。到底心理性别係咪可以隨教化改變?你見到自己埋頭做女生咁多年,都唔可以承認女生身份;你見到其他傳統文化,如菲律賓本身有男女以外嘅性别;你見到外國有科學研究,發現跟據腦掃描,跨仔腦部的確有男性化的現象。我先莫論跨性别係唔係一個疾病,呢班人確實存在,佢地唔係細個被教壞腦,咁香港本身法例就要正視呢班人嘅存在;唔可以將呢班人隱形化,唔可以隻眼開隻眼閉,要一班跨性别委曲求全喺一個唔健全嘅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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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性别承認法,只需要醫生證明同埋自我聲明就可以更換文件上嘅性别。但如果此舉太大爭議性,可行性太低,其他權宜之計亦可以接受、可以傾。

到底一個跨性别期望立法後得到啲咩呢?我唔可以代表所有跨性别發言。但我可以話,佢地唔係淨係想做手術、想變性、想肉體上有改變,好似做一個整容手術咁。今日我可以概括兩個我嘅期望:第一、係制度上承認跨性别嘅存在,用制度向社會大眾確認佢地嘅心理性别,話畀社會大眾聽,呢班人講心理性别唔係痴人說夢;第二、係畀跨性别一個正常生活嘅機會,畀跨仔去工展會填表嘅時候填「先生」,跟住唔會有個職員話佢嘅身分證要佢填「小姐」。到底佢條腿中間有咩器官。同佢見工關咩事呢?

我明白呢條法例有好多要斟酌嘅地方,所以我好希望可以中間去搵個平衡點,而唔係否決整個法例。好似話,唔做手術唔可以改生理性别,咁可唔可以加個心理性别呢?如果加心理性别會造成行政上混亂,咁文件上加上性别標籤,好似話「先生、小姐、太太」得唔得呢?以上都可以承認同尊重跨性別嘅存在。有婦女團體話唔想喺女廁見到男性胴體,咁限制各人甚至跨性别可以裸露身體,或者使用更衣室嘅範圍,例如話淨係獨立廁格先可以除衫褲,又得唔得呢?仲有,歧視同恐懼源自無知,香港性小眾性教育真係做得唔夠。其實整體性教育都做得唔夠,因為唔係講完避孕同埋性侵犯就等如講完。




聽咗有啲團體嘅睇法我想有啲回應。首先,講跨性别破壞傳統家庭價值。頭先有聲音講得好好,家庭係由愛經營。其實傳統家庭價值講求血脈延續,咁係咪就唔應該喺保良局有收養呢?咁有人話即使轉咗性別,個基因都唔會改變,咁收養嘅小朋友係係唔應該叫監護人做「爹啲、媽咪」,而跟血緣叫「叔叔、姨姨」呢?唔會囉,因為我地知相處比基因重要。領養父母都起碼有張領養紙,佢地有撫養權。跨性别都應該一樣,身份同權利都要被保障。另外,有宗教團體因為承認法違背佢地教義所以反對。香港絕對有宗教自由,但根本無官方宗教,教徒應該約束自己嘅行為,而唔係其他非教徒嘅行為。好似話香港回教徒唔應該因為其他人食豬肉而示威咁。

其中最大聲音係指法例會被意圖犯風化案嘅人濫用。首先,覺得任何意圖犯罪嘅人都可以透過見醫生、得到證明,而入另外一個廁所,絕對係質疑緊精神科醫生嘅專業。加上,解決方法係懲罰犯人,而唔係唔立性别承認法。有非伴侶嘅男女為咗申請公屋而結婚,我地係咪為咗避免佢地濫用而唔起公屋?唔係嘛?我地要杜絕漏洞,而唔係唔立法囉。

最後,每次傾有關性小眾議題都有好多反對人士實牙實齒話性小眾變態。憑自身經驗,我信一定有性小眾係天生。佢地有幾多人口中話要捍衛家庭價值,但偏偏屋企其實有個唔敢出聲嘅性小眾家人,親眼睇住自己被摯愛或者第二個家教會鬧變態、心理失常呢?

請給予跨性别一個過正常生活嘅機會,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