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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案】女同志挑戰民事結合權利 團體及個人申請介入訴訟被拒

資料整理:Mo

挑戰香港無民事結合制度的司法覆核MK案將於下月28日進行聆訊。多個保守及性小眾友善團體,先後向法庭申請成為案件的介入訴訟人(Intervenor)。高等法院今日(4月23日)進行申請聆訊,並於下午四時半宣布全部團體或人士不獲准加入訴訟。

申請作為案件介入訴訟人的團體及人士包括保守團體天主教香港教區、 明光社及 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以及後來加入的性小眾團體及個人 九龍佑寧堂、 BMCC 基恩之家、 香港基督徒學會 Hong Kong Christian Institute、 Queer Theology Academy 性神學社與 Transgender Resource Center 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 Joanne Leung 梁詠恩

案件於4月23日早上進行申請聆訊,代表天主教香港教區的一方在庭上指出,根據現行本港婚姻條例,香港只承認基督教背景,即一男一女的民事結合,一旦容許同性結合,宗教人士可能被要求舉辦同性婚姻,質疑這樣會造成逆向歧視的問題,亦會影響宗教及良心自由,因此要求介入案件。

明光社代表律師表示,介入案件將可以向法庭提供有關研究的數據,加上明光社可以為大部分對議題持保守態度的人士發聲。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則表示雖然組織沒有宗教背景,但婚姻權利關乎華人社會中的傳統婚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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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間性小眾友善的宗教團體代表則指出,若天主教香港教區及明光社可以介入,同為宗教團體的他們,看不到有任何原因他們不能介入,並強調四個宗教團體都是基督教社群的一分子。

跨性別資源中心創辦人梁詠恩透過代表律師指,梁詠恩出生性別是男,2009年完成性別重置手術後以女性身分生活,性取向仍是女性。梁原本享有與女性結婚的權利,但在2014年的跨性別婚權案中,法庭裁定W勝訴後,女兒身的梁便失去與女性,即同性結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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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和政府方均反對所有團體的申請,指他們的介入使法律爭議拓展至社會、宗教問題,此並非本案原意所在,MK的代表律師亦稱,各申請人的介入有可能干擾MK的私隱和安全。有關梁詠恩的申請,律政司反對讓梁介入,指梁的跨性別女性身份與無法與同性結婚的MK情況相同,無需介入此案;而未完成全套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婚權議題,則涉及性別承認制度的問題,非本案能處理;但MK贊成卻讓梁介入。聆案官下午四時半頒布判辭,駁回今早所有申請。

判辭中解釋,法庭會否批准申請人介入訴訟,考慮點是他們能否在聆訊中提供原本現有雙方無法提出的資料。本案的主要爭議是法律問題,聆案官認為MK與政府一方已能夠提供所有和充分的資料去令法庭了解本案所牽涉的法律議題,而法庭不是仲裁社會、道德、宗教或神學爭議的地方。加上,聆案官亦擔心日後有其他更多團體「有樣學樣」要求介入,故拒絕所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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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共有三宗涉及同性的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司法覆校申請,MK案是首次有同志入稟要求在香港民事結合的權利,另外兩宗分別為TF案STK(岑子杰)案,兩宗案件均是首次有同志入稟爭取在香港同性婚姻的權利,並要求政府承認外地註冊的同性婚姻。另外兩宗案件亦已獲司法覆核許可,但將延後至MK案完結後才處理。

資料來源:
立場新聞:https://bit.ly/2GqOLvM
頭條日報:https://bit.ly/2GzWOrf

相片來源: Joanne Leung 梁詠恩